強夯法地基處理施工操作要點
強夯法適用于處理碎石土、砂土、低飽和度的粉土與黏性土、濕陷性黃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強夯法操作要點:
(1)強夯施工場地應平整并能承受夯擊機械荷載,施工前必須清除所有障礙物及地下管線。
(2)強夯機械必須符合夯錘起吊重量和提升高度要求,并設置安全裝置,防止夯擊時起重機臂桿在突然卸重時發生后傾和減少臂桿的振動。安全裝置一般采用在臂桿的頂部用兩根鋼絲繩錨系到起重機前方的推土機上。不進行強夯施工時,推土機可作平整場地用。
(3)強夯施工,必須嚴格按照試驗確定的技術參數進行控制。夯擊深度應用水準儀測量控制。
(4)每夯擊一遍后,應測量場地平均下沉量,然后用土將夯坑填平,方可進行下一遍夯實,施工平均下沉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5)強夯時,首先應檢驗夯錘是否處于中心,若有偏心時,應采取在錘邊焊鋼板或增減混凝土等辦法使其平衡,防止夯坑傾斜。
(6)夯擊時,落錘應保持平穩,夯位正確。如錯位或坑底傾斜度過大,應及時用砂土將坑整平,予以補夯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7)淤泥及淤泥質土地基強夯,通常采用開挖排水盲溝(盲溝的開挖深度、間距、方向等技術參數應根據現場水文、地質條件確定),或在夯坑內回填粗骨料,進行置換強夯。
(8)強夯時,會對地基及周圍建筑物產生一定的振動,夯擊點直距現有建筑物15m以上,如間距不足,可在夯點與建筑物之間開挖隔振溝帶,其溝深要超過建筑物的基礎深度,并有足夠的長度,或把強夯場地包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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