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夯置換法的特點
2017-05-02 11:20:40
強夯置換法
1、強夯置換法在設計前必須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運用性和處理效果。應在施工現場有代表性的場地上選取一個或幾個試驗區,進行試夯或試驗性施工,試驗區數量應根據建筑場地復雜程度、建筑規模及建筑類型確定。
2、強夯置換墩的深度由土質條件決定,除厚層飽和粉土外,應穿透軟土層,到達較硬土層上,深度不宜超過7m。
3、墩體材料可采用級配良好的塊(片)石、碎石、礦渣等堅硬粗顆粒材料,粒徑不宜大于夯錘底面積直徑的0.2倍,含泥量不宜大于10%,粒徑大于300mm 的顆粒含量不宜超過全重的30%。
4、強夯置換法的單擊夯擊能應根據現場試驗確定。夯點的夯擊次數應通過現場試夯確定,且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 墩底穿透軟弱土層,且達到設計墩長;
2) 累計夯沉量為設計墩長的1.5~2.0 倍;
3) 最后兩擊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下列規定值:
當單擊夯擊能小于400kN·m 時為50mm;當單擊夯擊能為4000~6000kN·m 時為l00mm;當單擊夯擊能大于6000kN·m 時為200mm;
4) 夯坑周圍地面不應發生過大的隆起;
5) 不因夯坑過深而發生提錘困難。
5、墩位布置宜采用等邊三角形或正方形。對獨立基礎或條形基礎可根據基礎形狀與寬度相應布置。
6、墩間距應根據荷載大小和原土的承載力選定,當滿堂布置時可取夯錘直徑的2~3 倍。對獨立基礎或條形基礎可取夯錘直徑的1.5~2.0倍。墩的計算直徑可取夯錘直徑的1.1~1.2倍。當墩間凈距較大時,應適當提高上部結構和基礎的剛度。
7、墩頂應鋪設一層厚度不小于500mm 的壓實墊層。墊層材料一般采用水穩性好的砂、砂礫、石屑、碎石土等。當與墩體材料相同時,粒徑不宜大于100mm。
8、強夯置換設計時,應預估地面抬高值,并在試夯時校正。
9、強夯置換地基的變形計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