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液化地基的施工處理方法
在同一震中距離內,有液化場所的微觀強度低于無液化場所。從理論上講,地震剪切波被阻塞在液化土層中(流體不能傳遞剪切力),使得傳遞到地面的地震波相應衰減。從建筑物振動損壞的角度來看,這有利于建筑物的抗震。然而,液化地震損壞越大,說明地基土液化損壞對建筑物的損壞越嚴重,因而液化被認為是有利于建筑物抗震的,由于液化土具有所謂的“減震”效應。
1、振沖法
振沖法主要設備是特制的振沖器,前端能進行高壓噴水,使噴口鄰近的砂土急劇液化。振沖器借自重和振蕩力沉入砂層,在沉入過程中把浮動的砂擠向四周并予以振密。待振沖器沉到設計深度后,關閉下噴口而打開上噴口,一起向孔內回填礫石、卵石、碎石料,然后,逐步提升振沖器,將填料和四周砂層振密。
2、擠密碎石樁法
擠密碎石樁法又稱砂石樁法,為碎石樁、砂樁和砂石樁的總稱,是指采用振蕩、沖擊或水沖等方法在脆弱地基中成孔后,再將砂或碎石揉捏入已成的孔中,形成大直徑的砂石所構成的密實樁體。處理深度不應小于4m,一起應穿過液化土層。
3、強夯法
強夯法又名動力固結法或動力壓實法。這種方法是反復將夯錘(質量一般為10~40t)說到必定高度使其自由落下(落距一般為10~40m),給地基以沖擊和振蕩能量,然后提高地基的承載力并下降其壓縮性,改進地基性能。因為強夯法具有加固效果顯著、適用土類廣、設備簡略、施工便利、節省勞力、施工期短、節約材料、施工文明和施工費用低一級長處,我國自20世紀70年代引入此法后敏捷在全國推廣應用。
夯點一般采用方格網安置,距離5-15m。第一次和最后一次之間的距離取決于孔隙水壓力的耗散率。一次夯實后,應觀測孔隙水壓力,了解孔隙水壓力散失狀況,然后確認合適的距離和時間。假如孔隙水壓力上升到挨近土的自重,應立即停止夯實,因為此時土層不能更密實。強夯法加固深度可達10m以上。一次強夯可使5~12m厚的沖積層沉降15~1250px
強夯法施工便利,適用范圍廣而效果好、速度快、費用低,但噪音擾民,在空曠的場地較為實用。
4、板樁圍封法
在建筑物四周或許液化的砂層內用板樁圍封,并結合密實回填土的封堵效果,可大大削減地基中砂土液化的或許性。
5、換填壓實土與增加非液化覆土分量
當地表或根底下液化土厚度為3~5m時,可采用換填壓實的辦法,較為經濟實用。當悉數換填較為困難時,可以驗算壓實填土厚度能否使飽和砂層頂面有用壓重大于或許產生液化的臨界壓重。假如壓實填土分量足夠,那么也可不用悉數換填。